注销服务
副标题

SG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代表处专业注销清算服务

010-67616653、13810134222


u外资企业注销:

税务注销时,主税种在地税的先注销地税。主税种在国税的先注销国税,注销费用在2万一30万之间

a)   注销所需资料(部分)
1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的破产裁定;
4、出具的清算报告;
5、三次注销公告报样(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注销

a)  外资企业注销流程

第一步:成立清算小组,到工商进行清算组备案
第二步:登注销清算公告
第三步:注销地税(需先结清税款;缴销剩余发票及购票本)
第四步:注销国税
第五步:注销海关
第六步:
电子口岸
第七步: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
第八步:银行注销
第九步:外汇注销
第十步:销章

u代表处注销程序

外企驻京代表机构地税注销流程

1、地方税务局注销申请(此项内容为工商局注销所必)

2、代表处出具撤消申请(代表处章,首代签字)

3、总部出具代表处撤消申请(总经理或者董事签字,总

4、总部出具首代离任证明(首代为外籍人士需要准备)

5、最近3年税收缴款书(复印件)税收缴款书

6、近三年的所有合同(复印件)(贴足印花税)

7、代表处注销前审计

8、代表处注销程序

外企驻京代表机构注销涉及资料

1、地方税务局注销申请(此项内容为工商局注销所必需条件): 包括:代表机构外籍代表个人所得税注销申请代理代表机构地税登记证注销登记申请代理 所需资料:

1 代表处出具撤消申请(代表处章,首代签字)

2 总部出具代表处撤消申请(总经理或者董事签字,总部有公章请加盖公章,如果有授权人代签,需要授权书)

3 总部出具首代离任证明(首代为外籍人士需要准备)

4 最近3年税收缴款书(复印件)税收缴款书包括:营业税、外籍个人所得税、中方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 5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地税代码章 6 税务登记表(原件) 7 营业税界定通知(原件) 8 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9 近三年的所有合同(复印件)(贴足印花税) 10 近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

11 代表处注销前审计报告(原件,采用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据实申报的代表处需要提供) 12 如首代在代表处未成立时即到任,需要总部出具到任时间证明

13《纳税清算申请表》(由我们从税务机关领取,协助代表处填写后需签章) 14 《代表处注销情况登记表》(由我们从税务机关领取,协助代表处填写后需签章)

解决提示:如果代表处有外籍员工,需要先办理外籍个人所得税注销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首席代表需要提供: 1 总机构出具的离任证明;

2 离任年度及离任上一年度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3 境外有职务,按天纳税的,需要提供护照完整复印件(包括空白页); 4离任月份按天计算纳税的,提供护照复印件或机票复印件 一般代表需要提供: 5 代表处处具的离任证明;

6 离任年度及离任上一年度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7境外有职务,按天纳税的,需要提供护照完整复印件(包括空白页); 8 离任月份按天计算纳税的,提供护照复印件或机票复印件

如涉及税务局年度汇算清缴的补税或者退税,需将此类缴款书一并附上;

代表处提供的营业税,所得税,中、外方个人所得税缴款书需和各年度审计报告相一致(所有数额以审计报告为依据);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30个工作日完成注销登记

此项工作由于资料及税收问题可能延误时间。直至准备齐全资料或缴齐罚款作为完备资料的标志。

1 、 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申请书》;

2 、 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注销申请报告; 3 、 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银行账户注销证明; 4 、 债务和其他有关事宜清理完结的证明文件; 5 、 登记证;

6 、 公章、代表证;

7 、 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注:①属于未取消审批的行业的,申请人应当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件向工商局申请登记。 ②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③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④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